香港消委会致歉,农夫山泉再回应

作者:潘娴

备受关注的农夫山泉饮用水检测事件有了新进展。

刚刚,香港消委会(下称:消委会)官网发布有关“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声明。声明指出,其了解到有关产品并非“天然矿泉水”,而是“饮用天然水”,为今次测试“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表示抱歉”。

消委会称,已将农夫山泉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该样本每公升含3微克溴酸盐低于内地及欧盟标准(每公升10微克),可以安全饮用,并重申所有相关测试样本均可安全饮用。

同时,农夫山泉也在官微针对上述声明回复称,“测试结果充分显示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安全饮用”。我们第一时间来关注下。

最新声明

先来看看消委会声明。

其表示,在接获其中1款测试样本“农夫山泉”的代表律师所发出的信件后,随即进行深入研究及跟进,并与其代表会面交流,今天(7月18日)就该测试样本作出以下澄清: 

·  本会职员于去年底为此项瓶装水产品测试的30款样本进行资料搜集时,留意到该些样本来自不同产地,包括本港、内地、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苏格兰、澳洲、加拿大及斐济,种类繁多,当中29款均清楚标示属哪一类别的水,例如“蒸馏水”、“纯净水”、“天然矿泉水”等,而“农夫山泉”标示为“饮用天然水”(下称“该样本”),鉴于其成分列表上所标示的4款矿物质含量与“天然矿泉水”相近,本会职员遂根据该样本的产品名称及标签资料等,将“农夫山泉”归类为“天然矿泉水”。 

·  纵然来自不同产地的产品一般会采用当地的品质检测标准作指标,惟本会进行的是比较测试,所以惯常会以国际间常用的标准进行测试及评估,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被归类为“天然矿泉水”的“农夫山泉”,在是次测试中,其溴酸盐 (bromate)含量测试亦因而采用了欧盟订定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中的溴酸盐的最大限值,即每公升3微克。 

·  根据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2019年4月发布的食物安全焦点,摄入大量溴酸盐可引致恶心、腹泻、呕吐及腹痛。情况严重者,肾脏及神经系统也会受到影响。世界卫生组织已把饮用水的溴酸盐含量上限订为每公升10微克,如不超过此上限,则对健康构成威胁的可能性不大。 

·  昨天本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就此,本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若以测试结果的TDS值作为比试,该样本口味较一般“天然矿泉水”为淡,与一般“纯净水”比较则较浓。至于溴酸盐方面,本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该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详细修订见附表)

·

本会重申,是次全部30款测试样本的化学安全及微生物测试结果理想,没发现有害物质超出相关准则值,本会不论在月刊文章、新闻稿及其他传讯文件,以至记者会上的发言均清楚指出是次测试的全部样本(包括农夫山泉该样本)均可安心饮用。文章的主旨并非产品有安全问题,而是为各样本的性价比和瓶装水的胶樽对环境所构成的影响,提醒消费者瓶装水塑胶瓶一般只能使用一次,而降解塑胶可能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消费者宜尝试改变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塑。 

针对上述澄清声明,农夫山泉今早在官微发布回复称,“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今日发布的《消委会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已收悉。测试结果充分显示农夫山泉产品全面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安全饮用。“农夫山泉将继续为香港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来龙去脉

双方此次的交涉,最早起自消委会近日发布的一则测试结果。 

根据消委会本周发布,其此次参与测试的30款瓶装水样本是在2023年11月至12月从超市、便利店及百货公司的食品部搜集而来,涵盖农夫山泉、百岁山、屈臣氏、怡宝等品牌的多款蒸馏水、纯净水及天然矿泉水等。测试主要参考中国香港、美国及欧盟相关法例及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瓶装/包装饮用水(不包括天然矿泉水)通用标准》及《天然矿泉水标准》而得出。

结果显示,农夫山泉(550毫升天然饮用水)、百岁山(570毫升饮用天然矿泉水)在的样本被检出溴酸盐达到每公升3微克,即0.003mg/L。消委会指出,该数字达到了欧盟对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

针对这一结果,农夫山泉回应称,“香港消委会三大错误: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目前农夫山泉委托香港律师,要求香港消委会向农夫山泉及其消费者郑重道歉。” 

其中针对关键的检测样本应适用哪项标准的问题,该公司指,应适用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而非“天然矿泉水”标准评价。而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产品,测试结果表格中该产品的成分也明确标注“天然水(深层湖水)”。但在评价时,香港消委会却将其放在“天然矿泉水”序列与不同类产品比较,并适用了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欧盟对“天然矿泉水”与“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的上限规定并不一致。根据欧盟饮用水基本质量标准文件显示,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10微克/升。根据欧盟天然矿泉水和泉水安全标准文件,经富臭氧空气处理后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中残留物的最大限量,溴酸盐为3微克/升。

“而根据欧盟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中国、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世界卫生组织等各类饮用水安全标准中,溴酸盐安全规定也均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为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国各地区饮用水安全标准,属于优质合格产品。”农夫山泉此前回应称。 

在发布该回应的当天下午,农夫山泉执行董事韩林攸与律师到香港消委会总部,要求与负责人见面,并表示如果消委会不道歉,公司一定追究到底。在与消委会相关人士开会时,农夫山泉提到,消委会的报告造成的损失超高,若确认该会用错标准后就应该马上道歉、澄清;希望消委会不要拖,因为每一天的损失都很庞大,消委会不能罔顾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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